近日,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(以下简称协会)公开向社会征求《水产品预制菜》和《水产品预制菜质量管理规范》团体标准意见。
预制菜拥有巨大的市场潜力,但是在其迅猛发展的同时也暴露出一些问题。如,生产不规范、
包装材料不安全、菜品变质等等,社会上也出现了一些质疑的声音。协会在标准编制说明中明确指出,此次意见征求是为了规范水产品预制菜产品质量,更好的指导业内各相关企业规范生产,促进水产品预制菜产业健康发展,同时更好地满足消费者的消费需求。
《水产品预制菜》团体标准(意见稿)规定了水产品预制菜的分类、原辅料要求、加工要求、产品要求、检验规则、标签标志、包装、贮存和运输。明确了水产品预制菜的定义,即以水产品为主要原料,配以或不配以辅料和调味品,按照标准化生产工艺,经工厂化加工制成的预包装菜肴食品。并对即食、即热、即烹水产品预制菜进行区分。要求加工的生产人员、环境、车间及设施、生产设备及卫生控制程序应符合GB 20941的规定,中央厨房加工操作应符合GB 31654的规定。此外,意见稿规定冷冻产品在运输过程中保持厢(箱)体内温度不高于-12℃;冷藏产品在运输过程中宜保持厢(箱)体内温度在0℃~10℃。
《水产品预制菜质量管理规范》团体标准(意见稿)规定了水产品预制菜的产品分类、生产过程管理、检验出厂、流通过程管理、产品召回管理、管理制度和人员培训、记录和文件管理。值得一提的是,该意见稿对食品原料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、运输、验收与贮存都作出了明确规定。要求企业在采购原料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时,应按规定查验并留存供货者的许可资质证明复印件;对无法提供许可资质证明文件的,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采购。明确用于制作生食水产预制菜肴的原料应符合GB 10136的规定,而已死亡的黄鳝、鳌虾、河蟹、贝类则不应作为原料进行生产加工。
两项标准后续的制定实施,将对水产品预制菜产业产生重大影响,这两项标准除了能引导企业规范化生产,减少食品安全隐患,还能促进水产品预制菜产业健康、长足发展。
资料来源: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